子計畫三:開設師資生加註輔導專長學分班

為強化教師專業知能,教育部自100學年起逐步推動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加註各領域專長,對象包含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、現職及儲備教師等,另因應100年1月 26日修正公布「國民教育法」第 10 條有關國民小學設置專任輔導教師之需求,自101年起推動加註輔導專長,並於101年4月修正發布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」,作為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課程之參據。本系依其規劃「國立嘉義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科目及學分一覽表」,經教育部102年5月24日臺教師(二)字第1020078185號函同意核定辦理。

  《學生輔導法》於103年10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確立發展性輔導、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三級架構之法源依據,預定106年8月起,各級學校均將增聘專任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,作為從事學生輔導專責人員,辦理各項學生輔導工作之規劃與執行。

  各教育階段學生因身心發展、課業壓力、家庭問題及人際關係等因素影響,容易衍生許多認知、情緒及行為問題;且現今社會環境多元複雜,莘莘學子容易受外在誘惑而誤入歧途,近年來學生霸凌或犯罪事件時有所聞,顯見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重要性。為提高師資素質、培育優質適量之優秀師資,並充實國民小學教師任教學科專業知能,本計畫旨在培育國民小學師資生具備學校輔導專長,協助師資生學習如何以學生為中心,透過系統合作,依據學生不同的輔導需求,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,甚而減緩師生衝突。從實質面而言係提供師資生取得第二專長,增加未來就業機會,另一層面亦增加一般教師輔導知能,以利未來教育現場與專任輔導教師充份合作,積極發揮第一線導師的初級輔導功能,提供學生更好的照顧與輔導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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